洛阳市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 2023-11-29  来源: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 zfc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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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营造“效能最高、用时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优”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洛阳市财政局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财库[2021]22号,全面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提升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全力维护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利益。

二、大力拓展“政采贷”规模。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告知相关政策,财政部门严格合同帐户管理,配合做好合同融资工作,确保有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保障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洛阳政府采购市场,不得对企业在政府采购方面实行差别待遇和岐视待遇,不得设定不合理的条件排斥企业自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全面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取消标书费用、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没有法律依据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确保投标企业“零成本”参与政府采购。

五、开展“网上商城”电商常态化征集。对有意入库“网上商城”电商只限标准、不限数量,常态化征集,定期审核,确保电商规模持续不断扩大。

六、提升投诉处理时效。供应商可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方式按法律程序提交投诉事项,对案情简单、不需要经过发函验证或专家论证的投诉原则上7个工作日办结。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单位监督电话:0379-63259240

纪检监督电话(派驻纪检组)0379-63259316

  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0379-666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