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职工餐厅服务项目的询价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3  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 办公室审核发布
分享:

    我局拟对职工餐厅服务项目进行询价,特请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询价单位:洛阳市财政局

二、项目名称:职工餐厅服务项目

三、项目具体要求:

1、职工餐厅不对外营业,实行刷卡就餐,为我局职工提供早餐、午餐、加班餐等用餐服务。服务费由人工费和管理费构成,管理费根据实际餐费按比例计提(报价单附后)。

2、我局承担餐厅正常经营所须设施设备及水、电、燃气、采暖费用。

3参与问价餐饮企业要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谱安排、餐饮特色、服务承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资格证书、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等。参与询价时提交,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4、菜品定期更新,所供菜品要品质优良,低脂低盐低油,符合健康理念,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职工需求。

注: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四、报名条件:

参加询价的餐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国家市场监管机关注册,并取得餐饮经营、管理许可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3、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无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4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能够依据职工要求提供餐饮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规定;服务商须接受局伙食委员会的管理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提供成交后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资质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不齐的餐饮企业不予受理。凡愿意报名参加我局职工餐厅服务项目比选的餐饮企业,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局提出的所有要求。请于425日前将上述材料、服务方案用档案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送至洛阳市财政局912室。我局将择期进行比选,结果通过电话通知。

五、联系方式: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1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9-63253666

 

 

                               洛阳市财政局     

                               2024423日  

  

洛阳市财政局职工餐厅服务项目报价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