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的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 2023-10-08  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 办公室审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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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的整改报告


市审计局:

《洛阳市财政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洛审财报〔2023〕1号)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年初整体绩效目标设置过于简单。

未能完全依据市委、市政府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决策部署,确定本部门总体目标,未能完全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如:在市委制定的2022年度责任目标中,国家、省下达的工作任务为“除涉密部门外,市直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率达到100%”,市委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和重点民生实事下达的工作任务为“足额偿还2022年到期政府债务本息10亿元”,重要工作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为“安排资金3.56亿元,巩固全市脱贫攻坚成果于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在洛阳市财政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未体现上述内容或未设置量化指标。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具体情况:一是优化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结合市财政局2023年度责任目标任务清单,将“市直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率达到100%”“统筹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30亿元”“安排3.57亿元用于我市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量化目标补充至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具体、明确、可衡量。

二是合理设定2024年整体目标。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年初整体绩效目标制定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财政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市财政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前介入,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合理确定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并以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设置整体绩效目标。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整体目标。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制定工作于上年年底前完成,但由于财政工作特殊性,部分定量目标在次年预算编制完成后才能量化。市财政局将根据每年预算编制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与省财政厅、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

2.预算编制不科学。

一是洛阳市财政局2022年有22个预算项目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率低于50%,项目预算指标金额共217.98万元,当年实际支出金额共43.3万元,涉及未执行金额174.68万元。其中9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20%,项目预算指标金额共125.92万元,当年实际支出金额共12.86万元,涉及未执行金额113.06万元。

二是洛阳市财政局4个预算项目在2021年执行率低于45%的情况下,2022年仍未调减预算金额且执行率低于45%,2022年项目预算指标金额共89.6万元,当年实际支出金额共10.12万元,涉及未执行金额79.48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具体情况:

一是优化调整项目预算,在编制2023年项目预算时加大对立项依据、执行条件、预期绩效等方面的审核力度。结合市财政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前介入,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合理确定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同时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重新规划项目,对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率低的项目予以调整。

二是加强预算的执行监督,明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按照项目绩效目标、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大督促力度,适时公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组织项目绩效监控,对项目进度或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管理上存在较大问题、部分绩效指标可能无法完成的,督促各项目申报科室单位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避免资金沉淀。对全年绩效目标预计无法实现、项目进度或资金执行率严重偏低,或对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主要绩效目标设置过低或与资金不匹配,导致预期资金结余较大的,报请市级财政调减该项目当年预算。

3.会议费未按预算填报计划使用。

2022年市财政局机关会议费预算70000元,计划全部用于财政决算会议,实际支出8825.1元未用于计划会议,其中用于企业科2021年企业财务决算会审会议费442元,新挂职干部百日述职开支8383.1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具体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4〕78号)第五条“市直部门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应当纳入部门预算,单独列示,并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的规定。二是根据次年财政会议计划科学测算费用,提高会议费预算编制准确性,加强会议费预算执行管理,严格会议审批手续,无会议计划不予审批,严格按年初计划使用会议费预算。

(二)财政收支、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基本支出挤占项目经费2.15万元。

2022年市财政局下属二级机构洛阳市财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在财政预算安排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项目中列支个人驻村补助2.15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具体情况:该二级机构同志已结束驻村工作,我局改派机关一名同志接替该同志工作,个人驻村补助由局机关经费予以保障。并举一反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项目用途使用资金。

2 .退回工资未及时上缴国库。

2022年9月市财政局收到退回工资6961元,直至2023年3月才上缴国库,在账户滞留超过7个月且跨年。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具体情况: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及时清理往来事项;加强事中稽核及内部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更正。

3.决算报表部分数据错误。

洛阳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中部分数据与年初预算或科目余额表不一致。如:局机关本级财决01表中“其他收入”年初预算数为3883.17元,年初批复的部门预算中其他收入年初预算数为0,二者不一致;局机关本级财决附01表中“二、(二)应缴财政款”年末数未填,科目余额表显示期末“应缴财政款”余额6961元,二者不一致。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具体情况: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中其他收入年初预算数3883.17元,为2022年实有资金账户收到的税局返还的2021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未编入2022年年初预算,按照决算报表填制规则,此项收入必须有年初预算数,故为通过报表审核,按实际收入数填列。由于2022年及2023年预算已经批复,无法更改,我局将在2024年预算编制时将该项收入纳入预算。对“应缴财政款”余额6961元漏填问题,已在2022年决算报表中进行补报,并开展决算数据与账务数据的一致性检查,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此次审计,市财政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预算相关规定,严格财务管理,进一步明确财政预算有关要求,做实、作准预算,对各项开支进行细致安排,确保预算合理合规,执行规范高效。

(一)加强预决算编制管理,全面、准确反映财政收支。加强预决算编制工作,科学测算年初项目预算支出安排的经费,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二)加强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加强资金绩效管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项目推进工作,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计划使用资金,规范日常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以及重大财政政策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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