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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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十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三十九

 

 

关于洛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927在洛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洛阳市财政局局长 刘庆林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近五年的工作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7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经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319.5亿元,增长8.6%执行中个别县区按法定程序调增收入预算3844万元,调整后全市收入预算为319.9亿元,实际完成325.9亿元,为预算的101.9%,增长10.8%。经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合计457.5亿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安排支出,调整后全市支出预算为556.7亿元,实际完成549.4亿元,为预算的98.7%,增长5.8%

2017年,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90.8亿元,增长6%,实际完成90.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6%。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35.7亿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安排支出,调整后市级支出预算为137.6亿元,实际完成133.1亿元,为预算的96.7%,增长5.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经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75.9亿元,执行中个别县区按照法定程序调减收入预算8.3亿元,调整后全市收入预算为67.6亿元,实际完成75.3亿元,为预算的111.4%,增长32.1%。经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合计83.7亿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省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安排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85.9亿元,实际完成79.1亿元,为预算的92.1%,增长4.9%

2017年,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9.1亿元,实际完成36亿元,为预算的92%,增长3.3%。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3.6亿元,执行中加上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补助等安排支出,减去补助各区等因素,调整后支出预算为30.7亿元,实际完成27.1亿元,为预算的88.4%,下降21.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经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合计7495万元,执行中调整为7243万元,实际完成3330万元,为预算的46%,下降48.4%。经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合计16631万元(含上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9939万元),执行中调整为16243万元,实际完成12222万元,为预算的75.2%,同比增长132.5%

2017年,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5195万元,实际完成1282万元,为预算的24.7%,下降76.5%。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14330万元(含上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9135万元),实际完成10337万元,为预算的72.1%,同比增长71.7%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20.9亿元,实际完成203亿元,为预算的91.9%,增长66.5%。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220.1亿元,实际完成202.1亿元,为预算的91.8%,增长72.4%。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原因。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528.3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193.4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334.9亿元。

截至2017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53.2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51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202.2亿元,低于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2017年预算执行成效和近五年的工作

2017年,按照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坚持依法理财,规范预算执行,加大民生投入,深化财政改革,着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9.1亿元;争取四批政府置换债券77.8亿元,存量债务全部置换完毕;争取新增债券19.2亿元,其中转贷市级8.1亿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拨付古城快速路项目6000万元,王城大道快速路项目6000万元,尧栾西高速项目7000万元,轨道交通项目1亿元,加快项目实施;积极谋划争取金砖银行3亿美元贷款,支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二是着力减税清费降成本。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全市年均减税15亿元;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90项,以2016年收入基数测算,全市年减收4.1亿元。三是大力支持创新创业。累计拨付科技创新资金2.2亿元,发放科技创新券1.4亿元,兑现企业研发经费3051万元。先后出台30余项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政策,拨付奖补资金2.2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建设。四是支持自贸区、自创区建设。出台支持自贸区、自创区奖补政策,拨付建设及奖补资金2亿元,统筹用于自贸区、自创区建设和发展,支持建立创新开放高地,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2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支持民生改善。始终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全市民生支出422.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9%。一是支持脱贫攻坚战。全市各级财政共筹措扶贫资金36.3亿元,增长68.4%。其中:扶贫专项资金9.4亿元,统筹整合资金12.7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0.5亿元,政府债券用于扶贫资金3.4亿元,社会捐赠0.4亿元,为确保完成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提供资金保障。研究制定加快扶贫资金拨付六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走在全省前列。二是支持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全市节能环保支出12.3亿元。安排环境保护及治理资金4.2亿元,重点开展双替代、洁净型煤替代、工业废气治理、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安排资金4654万元,用于购买机械化清扫车,城市道路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三是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98.7亿元。安排学前教育奖补资金1.1亿元,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资金5.8亿元,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2.1亿元,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9.8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3亿元,特岗教师资金9232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助学金1.2亿元,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实训平台建设等资金8677万元,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及助学金资金9249万元。四是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6亿元。安排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亿元,历史文化遗址遗迹保护专项资金3亿元。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二里头遗址博物馆项目建设。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9737万元,支持边远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工程、百场公益性演出等。安排资金1794万元,支持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安排资金5000万元,支持规划馆项目建设。安排资金1600万元,支持公园绿地和社区等安装更新体育设施。五是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亿元。安排资金2.1亿元,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安排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4亿元,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保障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安排资金7.9亿元,保障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安排资金2759万元,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安排资金4178万元,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六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支出59亿元。安排资金3.1亿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安排资金5963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3.7亿元,保障参保居民医疗待遇水平;安排资金2.5亿元,支持市中心医院、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恢复公益属性。七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全市农林水支出59.4亿元。及时向全市群众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亿元、农机购置补贴5785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贴资金8669万元。安排粮食生产资金1.7亿元、产粮大县奖励及粮食仓库智能化提升改造资金1.2亿元、中心城区林业生态圈建设及宜林荒山奖补资金7623万元、美丽乡村及田园综合体建设资金6066万元、农业保险补助资金7571万元、农村安全饮水资金38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各项三农工作的顺利开展。

3稳步推进财税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是基金化改革稳步推进。设立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基金总规模6亿元,支持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建设;设立洛阳市军民融合发展引导基金,基金总规模1亿元,同时设立规模30亿元的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首期规模3亿元;主动与省投资集团、省豫资投资控股集团对接,共同合作设立500亿元河南省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二是预决算公开更加规范。制定完善预决算公开办法,对预决算公开主体、公开职责、公开时间等提出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外网建立统一的预决算公开平台,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在平台上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三是综合治税工作深入推进。建立洛阳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暨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综合治税工作;通过对房屋租赁业等部分领域的综合治税专项治理,取得增收1.6亿元。四是债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加强全口径债务统计监测,组织开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清理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经过各级共同努力,完成当年省定政府债务化解目标。五是规范运用PPP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获得国务院通报表彰。截至2017年底,我市共有29个项目确定社会资本方,总投资571.5亿元,其中,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14个,总投资298亿元。六是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初见成效;我市在2017年省财政厅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得到省财政厅通报表扬。研究制定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实现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2017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125.6亿元,节约资金22.9亿元,节支率达15.4%。将评审工作切入点前移,注重项目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把关,全市各级评审机构共完成项目10077个,送审金额406.6亿元,审减资金70亿元,审减率达17.2%,从源头上为财政资金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积极开展农业文化领域专项资金检查、扶贫专项资金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民生资金重点检查、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积极维护财经秩序,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近五年来,全市财政坚持服务大局、积极作为,公共财政体系更加健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努力。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890.1亿元,年均增长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175.6亿元,年均增长1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957亿元,年均增长10.1%。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751.6亿元,年均增长7.7%持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保障,财政实力大幅提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围绕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等工作,先后出台了47项财政支持政策,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市民生支出累计完成1444.7亿元,年均增长12.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2017年达到76.9%,支持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事业发展,其中累计筹措财政扶贫资金70.4亿元,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财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机制初步形成,预决算公开体系基本健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顺利实施,累计减税达35亿元,激发了企业发展动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部分县区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面临较大压力;在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存在结构性矛盾预决算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奋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和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长极的重要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2018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着力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8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对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形成新的强大动力,省委省政府支持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若干意见全面实施,市委“9+2”工作布局持续深化,重大政策叠加效应逐步显现,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将不断稳固。但是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任务艰巨繁重,财政减收增支因素仍然较多,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8.5%左右,与全市GDP增速保持一致,比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导性目标高0.5个百分点,其中税收占比不低于70%。上述目标既体现了四高一强一率先的目标导向,符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等因素。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目标是指导性的,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发展情况确定收入预期目标。

(一)2018年市级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6%编列,预期目标为96.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7.3亿元,增长8.4%;非税收入28.9亿元,增长0.9%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9亿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3.5亿元等,市级财力预计为112.6亿元。由于2018年增支政策多、刚性强,收支矛盾突出,需要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亿元,共计安排支出126亿元,比上年增加8亿元,增长6.8%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亿元,增长16.3%

教育支出16.3亿元,增长15%

科学技术支出3.6亿元,增长38.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亿元,增长8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亿元,增长18.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亿元,增长12.5%

农林水支出10.1亿元,增长32.4%

住房保障支出3.7亿元,同比增长2.3%

预备费3.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8.9亿元,增长63.8%;加上预计省返还彩票公益金等收入0.6亿元、上年结转3.6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63.1亿元,增长44.4%。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56.5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2.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6786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6787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革等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14.1亿元,统筹上年结余,安排支出预算215.6亿元主要收支科目安排情况如下: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7.7亿元,支出98.1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8亿元,支出38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3亿元,支出9.5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4亿元,支出36.3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6亿元,支出3.6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亿元,支出25.8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亿元,支出1.7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亿元,支出2.6亿元。

(二)围绕“9+2”工作布局支持的重点工作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1.发挥财政职能,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开展隐性债务摸底排查,研究建立隐性债务管理系统,动态监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以及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强化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应急处置和考核问责,严控债务增量,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安排扶贫资金2.8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在执行中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同时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保障脱贫攻坚支出需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做好资金项目对接、实施和资金支付各环节的工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大力支持金融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脱贫攻坚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生态环境建设体系重大专项5亿元,主要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1.6亿元,污水厂运行费2亿元,周山森林公园核心区提升工程5000万元,支持污染防治攻坚和环境质量改善。

2.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安排现代创新体系重大专项10.7亿元。主要是新型研发机构扶持资金9072万元,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1.6亿元,自创区建设专项资金1.8亿元,河洛英才计划专项资金1亿元,小微双创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5.1亿元,支持创新驱动发展。

安排现代产业体系重大专项3.6亿元。主要是产业引导资金3亿元,军民融合基金3000万元,洛阳石化扩能改造搬迁安置市级贴息资金2000万元,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资金761万元,支持构建“565”现代产业体系。

安排现代市场体系重大专项2.1亿元。主要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8290万元,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和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3300万元,粮油、冬春蔬菜、分割冻猪肉储备补贴、蔬菜基地建设和平价商店补贴5911万元,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1700万元,商品市场疏解外迁奖励资金600万元等。

安排现代城镇体系重大专项44.6亿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专项支出32亿元,城市建设支出4亿元,水系河渠等治理项目3.8亿元,保障性住房专项支出2.9亿元,土地开发专项支出1.3亿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4124万元,专项规划编制经费2067万元。

安排现代基础设施体系重大专项20.2亿元。主要是轨道交通建设4亿元,城市管网建设2.6亿元,市政道桥等基础设施建设2.1亿元,尧栾西高速和济洛高速(洛阳市境)补贴1亿元,公交公司政策性亏损补贴1.3亿元,公交购车款及充电桩智能公交建设1.4亿元,故县水库引水工程1亿元,新建洛阳动车组存车场工程1亿元,高铁运营补贴费3000万元,洛阳籍小型客车绕行环城高速公路统缴通行费5000万元

安排文化传承创新体系重大专项6.1亿元。主要安排洛阳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开发补助资金3.5亿元,二里头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1亿元,公共文化示范区和书香洛阳项目建设专项资金6263万元

安排现代开放体系重大专项1.7亿元。主要是旅游航线发展及航线补贴1.5亿元,自贸区专项经费1500万元,会展展会补贴500万元,牡丹文化节和河洛文化节专项经费370万元等。

安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9.6亿元。主要是债务还本付息支出8.4亿元,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6447万元,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5000万元等。

3.构建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保障民生改善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安排教育支出16.3亿元。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落实教育脱贫政策,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支持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11.7亿元。主要安排资金1.8亿元,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生活救助、优抚安置等补助标准。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4500万元,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安排就业补助专项1600万元,保障各项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推动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亿元。主要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配套1.7亿元,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安排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专项178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0元提高至55元。安排资金800万元,支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提高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推动保障房建设。安排住房保障支出3.7亿元。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保障资金,确保全市住房保障目标顺利完成。

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安排农林水支出10.1亿元。主要安排水利项目专项250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2363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000万元,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4912万元,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发展扶持资金20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专项2000万元,牡丹产业发展3500万元,林业生态建设奖补8698万元等。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预算法的各项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提高财政发展质量。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下财政发展的特点,主动加大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研究,精心谋划当前财税工作,健全完善综合治税收入保障机制,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一方面,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开展重点税源调查,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在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的基础上,确保财税收入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更加注重税源建设,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助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产业结构优化,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夯实经济税源发展基础。

(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按照预算法各项规定编制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切实强化约束,维护预算严肃性。年度预算批复后,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督导,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县(市、区)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

(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科学合理调度库款,优先保障工资、运转、基本民生支出需求。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优化专项资金的申报、支付和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

(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市、区)的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深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调整规范一般性项目支出编列方式,逐步完善一般性项目分类。加强预算评审结果运用,探索建立同类项目的标准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项目支出安排的科学性。编制市级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依法依规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

(五)落实税费改革政策。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抓好环保税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减税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再取消、调整、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降低企业税费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六)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按照十九大提出的要求,建立完善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探索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努力实现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关注扶贫、民生等领域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坚决查处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探索民生资金全领域在线+综合监管机制,构建源头控制、在线跟踪和监督问效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配合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运行。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长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洛阳市2018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说明.docx
2018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附表.xls

 

 

 

 

 

 

 

 

 

 

 

 

市十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2018925日印